今天去了高中同学的婚礼,其实主要目的是同学会一下,因为会有不少人来,不过最后就一桌,没想像中的多。
我对婚姻这种咚咚一直表示偏见,于是这里不多说了,希望他们过得好吧。
不过今天高兴的是和好久没见的某见了,从早到晚,最后还害她上班迟到,不好意思哦一下子把一年间的话都说了的感觉。她说我是话篓儿,哈哈,我就勉为其难的承认吧,虽然我只是在像她这样的朋友面前才如此多话。
后来回来,去中关村,败了个耳机,欠了某钱,某,你想着让我还啊,我最近记性实在是。。。。
这些都不是重点,最想说的是关于某家门口的以及我住的地方门口也延续过来的叫做元大都遗址公园的地方。和某坐车到她家小区门口,她走了,我思考了2秒,决定走回去,也就4、5站,对于喜欢走路的我来说,不算什么,对于某就。。。。于是,那头,你看见的话,要记得去锻炼哦!!!!
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走路已经不记得了,自己意识到我喜欢走路大概是今年的事情,在海南,每天在沙滩上散步,发呆。沿着那条并不美的河走,两边有树,颇有乡间感觉,只不过偶尔嘈杂的汽车声会传入耳朵。
那并不能扰乱我的思绪。
其实我也没思绪,我就是看着地一步一步地心里暗暗数着,往前走
近似发呆的状态,好像又想着些什么的往前走
听着帆布鞋踩在吸水砖上面的声音,想到从小不知为什么会很莫名其妙的喜欢一些字、词和词组,其中就包括“步”这个字包含这个字的词也受到我的偏爱,比如“齐步走”。。。。听到脚步的声音就想起这个字,然后心里升腾起很玄妙的感觉,仿佛这个字和我有一些联系。也会莫名其妙的讨厌一些字,这里先不说了。
于是我就半发呆的,听着脚步声,走在小道上,无视周围形形色色的人群,往前走。
我真的挺喜欢走路的。
某,你身在福中不知福,要是我楼下是这样的小道,我一定会天天走,发呆,忘记身处城市中,忘记那些让人厌烦的琐事,往前走。